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1日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授信588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9.62%。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第一次次会议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琦博
注册地址:启东市金融中心5幢22层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线路、管道安装,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旅游业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美容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染服务;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翻译服务;办公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烫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行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的独立董事给予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授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等规定,从公允性的角度来看,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利率等优于其他借款人,属于正常借贷。本次重大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